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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74939Y/2021-35022 文号 丽医保发〔2021〕88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2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2 11: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原文链接

2021年11月5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丽医保发〔2021〕88号,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根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要求,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2022 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 480 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 1080 元。

根据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要求,2022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低于当地 2021 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居民医保补助支出预算按2021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编制。

三、注意事项

《通知》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