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1-35716 | 文号 | 丽商务〔2021〕63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总计近400咖啡企业。以青田为代表的丽水咖啡,受丽水华侨文化影响,多数人有喝咖啡的习惯和爱好,人均咖啡馆数量超过上海等发达地区,位列全国第一;每天消费咖啡超过1.5万杯以上,年人均咖啡消费量超90杯,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咖啡指数达到3.21,居浙江省首位,形成了丽水咖啡的独特风味。
2020年9月,丽水市政府发布《促进咖啡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丽政办发〔2020〕64号)中提出营造咖啡文化氛围、提升咖啡时尚品位、大力发展咖啡产业、促进咖啡消费,打造“满城咖啡香”的时尚浪漫之都。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咖啡产业成为丽水的特色产业。为认真贯彻该文件精神,加快产业发展,特安排丽水促进咖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咖啡产业发展。现将《丽水市区促进咖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总则,共三条;为认真贯彻《促进咖啡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丽政办发〔2020〕64号)等精神,规范市区促进咖啡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3〕166号)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丽政办发〔2018〕112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丽水市区促进咖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该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纳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全市区咖啡产业发展,实施周期为三年,优先使用省级切块资金。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是该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和支持重点。该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丽水市区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等,以咖啡加工、零售和混合式咖啡服务为主营业务且可持续经营的实体咖啡经营企业、个体户。
重点给予以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一是对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协会在市区举办咖啡博览会或“咖啡文化节”等,给予场租费50%的补助,每个摊位补贴1000元。二是对2020年10月12日以后注册的市区咖啡主体,政府给予每年20%--30%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是对市区年营业额排名前20名的各类咖啡经营主体给予30%租金补贴。四是给予咖啡文化公园工程投入15%补贴、入驻国有场地前3年租金减免等政策优惠。五是对全市前三名酒店、餐饮企业、景区、高端民宿咖啡经营主体,分别给予每年10万元、8万元、6万元奖励。六是对咖啡外摆的经营主体,给予工程投入50%的补助、国有场地免租金等政策优惠等等。七是设立咖啡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奖励资金,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对咖啡师给予2000元至4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培训院校给予每班级20万元补贴、对基地给予培训日每人每天300元奖励。
第三章是专项资金申报和兑现。除有特别规定外,专项资金采取按年申报、事后拨付的方式,项目单位每年3月底前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有十二种申报类别,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第四章是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专项资金由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方案和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方案的审核、资金下达、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五章是附则。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指的市区咖啡经营主体、包括市直、莲都区、开发区咖啡经营主体。该办法所涉及的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符合申报条件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莲都区咖啡经营主体将申报材料送辖区主管审核、兑现相关资金,具体流程可参照市直流程办理。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art/2021/12/3/art_1229429998_2378101.html